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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训送工”奖补

执行期限:2023-07-14 至 2023-12-31 申报截止天数:0天 浏览量:37 点赞量:0

发布机构:随州市人社局申报级别:市级适用地区:随州市咨询电话:3230059

申报主题: 资金补贴

事项名称

“以训送工”奖补

事项依据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市场稳健发展接续政策落实措施的通知》(随政办发〔2023〕18号)

事项内容

对按规定程序为企业输送用工并达到稳定就业条件(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定点培训机构,可按照实现就业人数在市级现行标准的120%发放培训补贴。

适用对象

按规定程序为协议企业输送用工并达到稳定就业条件的,可按照不超过各地现行标准的120%发放培训补贴,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适用时间

执行期限:2023-07-14 至 2023-12-31

申请条件

市本级定点培训机构针对企业需求开展技能培训并向企业输送用工,依法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正常参保缴费不少于3个月的,可按照实现就业人数在市级现行标准的120%发放培训补贴。 申请材料 1、定点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2、《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培训对象身份和类别证明材料、收费票据或代为申请协议、培训台账资料; 3、劳动合同复印件(盖章) 4、正常参保缴费不少于3个月的证明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是否必要 材料格式 模版 填报须知
1 用工协议 必要 纸质
原件1份,申请单位盖章
2 企业花名册 必要 纸质
原件1份,申请单位盖章
3 劳动合同 必要 纸质
复印件1份,申请单位盖章
4 社保缴纳记录 必要 通过社保系统查询
通过社保系统查询

申报方式(申请路径)

申报方式 1.书面申报:定点培训机构在工作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提交到属地人社部门。 2.窗口接收:市行政服务中心C区市人社局窗口

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人提供申报材料; 2.属地人社窗口业务初审; 3.属地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人社局分别进行审核; 4.属地财政局按照政策落实奖补资金。

主管部门

随州市人社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230059

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