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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入库纳统奖励

执行期限:长期有效 申报截止天数: 浏览量:32 点赞量:0

发布机构:曾都区商务局申报级别:区县级适用地区:曾都区咨询电话:18771333125

申报主题: 资金奖励

适用对象

每年年底对各地新增进限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不包括大个体)进行奖励。

对每家新进限的企业,除市级奖励外,由区财政一次性补助3万元。    



办理基本流程


文件详情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支持发展“四上”企业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全区“四上”企业培育步伐,支持更多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上规模,不断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推动区域经济增长的主力军作用,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快成长上规模的实施意见》(随政办发〔2019〕19号)精神,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支持范围

纳入到“企业一套表”平台上报统计数据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等级的建筑房地产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以下简称“四上”企业)可以享受本实施意见支持措施。

(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二)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业、房地产业法人单位;

(三)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

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

(四)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五)规模以上康务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

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二、加大支持力度

(一)设立新进“四上”企业奖。每年年底对各地新增进规进限工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以下简称批零住餐业,不包括大个体),服务业企业进行奖励。对每家新进规进限的企业,除市级奖励外,由区财政一次性补助3万元,3年过渡期内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标准可按照当年正常缴费基数的60%标准执行;每净增1家规上、限上企业由区级财政补助镇、办事处、管委会工作经费1万元,补助区级主管部门、统计部门工作经费各5000元;对新进规上服务业单位教资项目,优先申请国家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补助资金。退后再进及变更名称、地点、经营范围等进规进限单位不再享受财政奖励。

(二)强化融资支持。 支持进规进限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企业货券、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多渠道开展融资;支持

有条髻的新近规、小进限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三)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积极落实国家出台的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2019年1月1 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新进规制造业企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现行税额标准的80%调整执行,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

用税按调益后税额标准的50%执行,最低不低于法定税额标准;将货运车辆车整税适后税额下调至现行税额一半征收;对企业进规、进限后按期崇纳税款有困难且符合法定条件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省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延期缴纳税款。对新进规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免予或减半收取相关证件的登记费用;对新进规企业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的,符合国家有关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规定的免征契税,投资主体、经营场所不改变的按规定免收交易手续费、登记费。

(四)加强对接服务。对新进规企业因增资扩产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各地要优先予以安排用地指标;对新进规工业企业租用标准工业厂房的,按照《曾都区招商引资工业企业租赁厂房奖励办法》(曾政办发〔2017〕34号)执行;对新进规企业遇到的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各地要根据企业具体情况提出解决办法,推动企业依法完善土地使用手续。进 一 步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严格规范检查行为,依法保护培育库内和新进规企业自主经营权,维护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进新进规工作。

(五)实行岗位补贴。对“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实行岗位补贴(不包括个体户)。给予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规

模以上服务业统计人员岗位补贴,由区统计局根据报表质量,按照100元/月、150元/月、200元/月三个等级发放给企业统计人员。

(六)奖励和补贴资金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对设立新进“四上"企业奖和对“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实行岗位补贴,自2020年起

列入区级财政预算,督促和激励各地培育小微企业做大做强、规范企业统计人员统计台帐。

三、建立健全责任机制

(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曾都区“四上”企业培

育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工作进度,协调、专题研判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进规进限工作。

1. 区统计局负责组织指导达标单位做好入库申报和联网直报工作,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会同区财政局拟定资金分配意见。

2.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并督促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组织培育工作,组织实施新进规工业企业(包含“小进规”和“新投产达标”企业)的有关奖励。

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区建筑业企业、有建设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组织培育工作。

4.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全区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的组织培育工作,组织实施新进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有关的奖励。

5.区发改局负责牵头组织区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全区规模以上展务业单位的组织培育工作,组织实施新进规上服务业单

位的有关奖励。

6.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工业、批零住餐业、服务业“个转企”工作,及时做好登记服务工作,协助区发改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

息化局、区商务局做好企业进规进限工作。

7.区税务局负贵宣传好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税收政策,对已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企业,及时督导企业办理认定

手续,按期向相关部门提供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企业的情况,协助区发改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做好企业进规进限工作。

8.区公安分局负责协助区商务局抓好住宿业企业进限工作。

9. 区财政局负责奖励资金的筹集安排。

10.区审计局负责奖励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

11.各镇、办事处、管委会负责辖区内符合“四上”条件的工业企业、商贸企业、服务业企业的调查登记、资料收集和申报工作。

(三)加强部门监管。对达到“四上”企业进规进限条件,但没有申报进规进限的个体和企业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等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四)强化考核督导。将“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列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区进规进限工作

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展滞后的单位加大督办指导力度,加速推进工作进程,确保“四上”企业增数量、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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