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依据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水市招商引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事项内容
对新引进工业企业三年内每年实现上缴税收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0万元人民币)的,按照年物流运输费用总额的5%的比例给予物流成本补贴,累计补贴三年,每年补贴额度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适用时间
执行期限:2021-08-23 至 2024-08-23
申请条件
对新引进工业企业三年内每年实现上缴税收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0万元人民币)的,按照年物流运输费用总额的5%的比例给予物流成本补贴,累计补贴三年,每年补贴额度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核准——审批——公示——打款——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