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依据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水市招商引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事项内容
凡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 以上,且投资强度在每亩150万元人民币以上,亩平税收10万元 人民币以上的工业项目,可落户市级工业园区。选址在市级工业 园外需新增建设用地的工业项目,报市政府同意后方可落户;进 入化工产业园的化工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适用时间
执行期限:2021-08-23 至 2024-08-23
申请条件
凡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 以上,且投资强度在每亩150万元人民币以上,亩平税收10万元 人民币以上的工业项目,可落户市级工业园区。选址在市级工业 园外需新增建设用地的工业项目,报市政府同意后方可落户;进 入化工产业园的化工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核准——审批——公示——打款——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