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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2023年度节水资金使用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29 发布机构:随县财政局 随县水利和湖泊局 浏览量:50 点赞量:0

政策文号:随县财文〔2023〕8号 政策级别:区县级 咨询电话:0722-3339025

政策主题: 资金扶持

行业门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政策详情+

随县2023年度节水资金使用方案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文件《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水利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鄂财农发〔 2023)14号)文件,2023年下达随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资金100万元。为进一步巩固节水成效和规范节水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现制定2023年度节水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内容如下:
一、资金来源
省财政厅于2021年12月8日提前下达我县节水补助资金60万元(鄂财农发〔2021]72号)剩余资金14.7999万元、省财政厅于2023年4月23日提前下达随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资金100万元,资金共计114.7999万元。
二、节水资金使用范围
根据《省节水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水资金使用与管理的通知》,节水资金主要具体用于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节水宣传、节水规划、制度制定,更新节水技术、工艺、设备、产品,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节水型载体示范创建,水平衡测试、节水技术改造、巩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资金奖补,开展实施方案编制,达标创建等工作。
三、节水资金使用方案
积极开展节水宣传、节水规划、巩固创建成果,对新建成为节水型示范的小区、企业、公共机构、学校、单位,验收合格后从随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资金中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奖励或补助,具体节水资金使用情况见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