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惠企惠民政策直达快享
随州市
选择区域

【文字解读】《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市级财政扶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8-18发布机构:随州市财政局浏览量:227

专题说明: 解读方式:文字解读

+解读内容+


《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市级财政扶持

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当前,财政扶持经济发展奖补措施存在扶持项目种类繁多,点多面广,资金整合度不高效率低、奖励政策交叉重复不统一,奖励标准过低等问题。为解决资金分配“撒芝麻盐”的问题,推动财政资金使用更加精准高效,市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市级财政扶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旨在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财政奖补政策进行优化整合,更加突出财政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精准性、有效性,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激发经济活力,推动全市经济稳健发展。

二、制定依据

1.《随州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二十条措施》(随发﹝2018﹞9号)

2.《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随政发﹝2021﹞18号)

3.《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促进香菇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随政发﹝2023﹞5号)

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新一轮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随政办发﹝2021﹞25号)

5.《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专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随政发﹝2020﹞19号)

6.《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快成长上规模的实施意见》(随政办发﹝2022﹞2号)

7.《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随政发﹝2021﹞15号)

8.《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标准化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随政办发﹝2022﹞17号)

9.《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编钟质量奖管理规定的通知》(随政发﹝2022﹞25号)

10.《随州市新开办企业公章刻制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试行)》

三、主要内容

(一)主要思想: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随州市本级财政扶持经济发展政策优化清单》,今后市级各项财政扶持政策(不含土地、税费等优惠政策)以《清单》为准,《清单》以外的财政扶持政策不再执行。如若参照的有关文件失效,则《清单》内参照该文件制定的对应内容也随之失效,不再执行。二是设立最低单项奖励门槛,对单项奖励标准低于1万元的企业(单位)项目,市财政不再给予奖励。三是取消对市直部门、各县(市、区)工作经费奖励,市财政以后不再安排与各类业绩考核挂钩的工作经费奖励。

(二)具体内容:主要包括8个方面33条:一是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在企业创建高新技术企业、产业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申报各级科学技术奖、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建设技术创新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给予支持。二是支持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对香菇产业,从菌种研发、技术创新、规模化种植、产品出口、装备制造、品牌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专用汽车,从技改研发、对外拓展等方面给予支持;对茶叶、中药材、盐渍蔬菜等特色产业出口给予奖励支持。三是支持企业技改扩能。在技改重点项目建设、试点示范、两化融合、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支持。四是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对成功在境内外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给予奖励,对成功发行债券的企业,按照发行额的3‰给予补助。五是促进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快成长上规模。对进规、进限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六是鼓励支持开展标准化工作。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标准制定(修订)、承担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工作、承担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和鼓励标准创新。七是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强化质量和品牌奖励,支持企业争取编钟质量奖、中国质量奖、长江质量奖和中国驰名商标、湖北名牌产品。八是对企业印章刻制给予补助,支持扩大新开办企业数量和规模;对民营企业参加展会给予补助;对年产值全市前三位或年纳税额全市前三位且实现正增长的民营企业给予特别贡献企业奖励。